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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借腹生子的方法,“借腹生子”亟待立法规制
来源:http://www.scut-bio.com  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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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试管借腹生子供卵,三次“借腹生子”失败 将“代孕”方告上法庭

羊城晚报记者王雷通讯员张瑞岚

东莞一对夫妇再婚后未能生育,求子心切的两人找到“专业人士”代孕,可尝试了三次均以失败告终,不仅钱花出去了,生育能力还受损。为此,夫妇俩将“专业人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日前,东莞市第三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代孕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且是被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双方签订的代孕合同无效,应承担同等过错责任,最终判令提供代孕服务一方向委托代孕的夫妇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共计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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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多万“代孕”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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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和文女士再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夫妻俩四处寻医问诊仍未果。2018年5月,赵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谢先生和杨女士夫妇,两人表示可向赵先生夫妇提供代孕服务。2019年2月,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赵先生夫妇按要求陆续支付了代孕费用30多万元。

随后,赵先生和文女士按照要求进行了体检、促排取卵、取精等试管婴儿准备工作,杨女士也选好了合适的代孕妈妈并成功受孕。但在怀孕5个月时,因产检结果不理想而引产。之后,杨女士又找了两位代孕妈妈,但均以受孕失败告终。

文女士去医院检查,发现其卵巢储备功能下降,严重影响生育能力。于是,赵先生将谢先生和杨女士诉至东莞第三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代孕合同无效,谢先生和杨女士返还其代孕费用并赔偿其损失共计113万余元。

赵先生认为,对方自始至终都称自己是专业从事代孕服务,但实际上却没有资质,第一次代孕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实施,造成代孕妈妈腹中胎儿夭折,其妻子也因此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重创,生育能力严重受损。

对此,杨女士则表示,赵先生夫妇支付的代孕费用都已支付给相关人员,未能代孕成功是文女士的年龄和身体原因造成的,与其无关。

双方须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东莞第三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从事代孕有关行为不仅涉及社会伦理道德、婚姻家庭等诸多问题,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更已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因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

对于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分担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同时各方应当按照过错比例对因合同而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悉代孕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且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但仍签署案涉合作协议并积极实施,双方应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赵先生夫妇已付款为362423元,代孕已支出的费用为292041元,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扣除赵先生夫妇应负担一半费用即146020.5元,谢先生、杨女士还应向赵先生夫妇返还216402.5元。同时,对于因履行涉案无效合同所产生的损失,法院酌定金额后,判决谢先生、杨女士向赵先生夫妇赔偿15000元。

借腹又借卵生子的,“借腹生子”亟待立法规制

无论是立法全面禁止代孕,还是部分开禁,都需要设计出更为严谨、细密的规则体系,衔接好其与计划生育、婚姻继承等相关法的关系。
广东一对富商通过代孕诞下8胞胎,引起广州市计生局和省卫生厅等职能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
科技是把双刃剑,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就可能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乃至滋生犯罪。就代孕而言,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实施代孕技术。也就是说,代孕在我国不合法。
但是,这种单一性、低位阶的部门规章对代孕的禁止,不能忽略如下事实:自1986年第一位代孕母亲在美国出现后,此类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已相对成熟,并开始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现代社会存在相当数量的单身人士和不孕患者,面临生育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立法如果不给有资质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提供合法化的代孕渠道,必然让一些客观上有代孕需求的人选择无资质的医疗机构,从而加大社会风险。
目前,我国代孕市场暗流涌动,社会舆论众说纷纭,而法律态度不明,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代孕市场乱象丛生。如何从国家法律层面判断代孕性质,进行完善的法律规制,已成当务之急。
立法面临的首要难题是,如何审视代孕的合法性。由于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以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使用权,很容易被视作对代孕妈妈人格和尊严的贬损,甚至有人认为是对人基本权利的侵犯。十月怀胎不是娘,这样的技术还可能带来更深层面的伦理困境:如何确立代孕妈妈与孩子的关系?会不会造成人伦关系的混乱?
正是由于涉及社会、道德、法律、人伦等一系列问题,世界上对代孕的立法并不相同。就我国而言,立法是秉承身体不可自由处置,还是保障女人做母亲的权利和幸福,需慎重衡量,还要考虑到社会发展需要和现阶段国民的道德伦理意识。
当然,观念上的不同不是立法迟缓的理由,8胞胎事件暴露了立法滞后带来的危害,无论是立法全面禁止代孕,还是部分开禁,都需要设计出更为严谨、细密的规则体系,衔接好其与计划生育、婚姻继承等相关法的关系,让违法者无空子可钻,最大程度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社会安定秩序。

借卵子借腹生子,疯狂的“借腹生子”



代孕在国内并不被允许,需求和利益促成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地下产业。代孕产业链由需求方、代孕公司、供卵者、代孕妈妈、实施代孕操作的医生、开具出生证明的医院组成,他们或为追求利益、或有真实需求、或为自私的目的。而孩子则是被制造出来的“商品”,可选择性别、单胎或多胎。如有缺陷,则可能被抛弃。

一条“生产流水线”

今年8月底,澎湃新闻记者暗访广州、深圳等地多家商业代孕公司发现,受疫情影响,到国外寻求代孕受阻,国内代孕中介机构订单明显增加,供卵者(业内称“卵妹”)补偿金、代孕妈妈佣金等费用也水涨船高。有的代孕机构被查之后,甚至会换个地方“重操旧业”。中介机构“包成功”的承诺背后,则存在“换卵”、隐瞒胎儿疾病、出生存缺陷等乱象和伦理、法律风险。

一家“子嗣传承国际助孕中心”自称主要为国内有代孕需求的客户对接海外生殖医院,提供代孕服务。“可包性别,可包成功。”他们提供的协议有58万元和88万元两种套餐,均承诺客户2年内可抱到一名健康男婴。前者便宜30万元,不包成功,意味着代孕一次不成功,重启流程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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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资深代孕中介透露,这条“生产流水线”上,每年在广州出生的孩子能达到2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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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包成功,90万包生儿子”“如发现胎儿发育畸形会让代孕妈妈打掉,客户只管‘收货’”——这是上海多家商业代孕公司明码标价给出的承诺。今年9月,记者暗访调查上海多家商业代孕公司发现,这些中介机构多以“健康咨询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多个代孕中介向记者透露,他们的客户来自全国各地,不少客户倾家荡产也要求子。

每顺利“制造”出一个健康婴儿,中介机构至少可获利20万元。对于在服务期间胎儿和代孕妈妈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则被视为“商业风险”,直言“用钱就能摆平”。

难以预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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